青岛新闻网3月8日讯 今天,青岛新闻网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青岛中院集中公布第十八批1713个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其中自然人1503个,法人或其他组织210个。实施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制度以来,青岛中院已集中公布十八批共27119个全市法院范围内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其中自然人22509名,法人或其他组织4610个。
青岛法院结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深入开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专项活动。实施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制度以来,依法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移交公安审查91案89人,立案侦察32案42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8案9人,判处缓刑6案8人,另有35名失信被执行人得知将被以拒执罪移交公安机关后主动履行了义务,执结标的额412.5万元。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1790名,罚款210名227万元。迫于信用压力和执行威慑,已有1941名失信被执行人履行义务1777案,另有774名失信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713个,执结标的总额35734.84万元。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将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网、新闻媒体、网络媒体、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银行的大型电子显示屏和LED显示屏、社区宣传栏等集中向社会公布,同时寄送给青岛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送给银行、工商、房地产交易中心、车辆管理、发改委、建委、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部门)。被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将在行政审批、融资信贷、招标投标、守重评比、资质认定等方面受限,在全国范围内被禁止乘坐飞机、动车商务座、火车软卧、住宿星级酒店等高消费行为。法院希望被执行人珍惜自己的声誉,尽快履行义务。(青岛新闻网记者)
注:本次公布的名单为截止到2016年3月3日仍未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公布之后是否已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可登陆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执行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动态查询。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第18批失信名单(法人或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