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营改增全面推行 将减税5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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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范围将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昨日,青岛市国税、地税联手通报了近期的工作情况,其中包括营改增的进展和解读:自2013年8月1日,青岛市首次开展营改增试点,预计5月1日起营改增全面推行后,我市减税将达到50亿元左右。
已累计减税77.33亿元
青岛市国税局总经济师任洪礼介绍说,自2013年8月1日营改增在青岛市正式实施以来,试点整体运行情况良好,改革成果逐步显现。截至2016年2月,青岛市共有10.62万户企业经确认后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累计入库增值税74.94亿元。共有9万户各类纳税人享受到了营改增政策改革的红利,累计减税规模达到77.33亿元。
本次营改增涉及纳税人17万户,是2013年8月1日营改增户数的6倍多,试点的4个行业收入规模占到2013年营改增之前营业税收入的3/4。“对于这次营改增,国家预估减税额度达到5000亿元,相对应的,我们预计青岛减税将达到50亿元左右。”任洪礼表示,这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覆盖面更广,意义更大,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将有力支持青岛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推动青岛市第三产业尤其是高端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产业和消费升级,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
二手房交易税费降低了
对于市民最关心的二手房交易所产生的税费问题,青岛市国税局货物与劳务税处处长杨红解释说,对自然人而言,二手房交易实施增值税后,税负不会比营业税提升,反而有所降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营业税是价内税,而增值税是价外税,二者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存在一定的差异。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在营业税下:应纳营业税额=含税销售额×5%;而在增值税下:应纳增值税额=含税销售额÷(1+5%)×5%。
另外,青岛市地税局总会计师王军提到,营改增全面推行初期,二手房增值税仍暂时由地税部门代为征缴。
不动产抵扣分两年实施
此次营改增的一大亮点就是将抵扣范围扩大,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都纳入抵扣范围。所谓“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是指企业或者个人购置房地产等不动产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其购置房地产等不动产所交的税款可按规定计算出增值税进项税额进行抵扣。按照细则规定,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青岛市国税局货物与劳务税处处长杨红解释说,简单说,营改增全面推开后,不动产抵扣将面向所有纳税人。过去企业购置不动产或者租赁不动产在营业税环节都不能纳入到抵扣项中;营改增之后,税制过渡期,企业购置了不动产,税款抵扣时需要分两年24个月实施,第一年的12个月抵扣总比例是60%,第二年抵扣40%。近期,国家还会针对“不动产抵扣”出台相关细则。
【提醒】
已经购房市民本月底前要发票
通报会上,青岛市地税局总会计师王军表示,此次营改增全面推行涉及17万户纳税人,对广大纳税人来说新老政策的衔接需要做很多工作,比如原先的地税发票、税控器可能要缴销,需要在国税重新办理,所以建议纳税人实时关注青岛市国税地税网站的信息。另外,需要提醒市民的是,以前购房,房地产企业对首付款都只开收据,等到房子交付时才统一开具发票。由于5月1日营改增全面推行,此后房地产行业不再使用专用收据,建议已经购房的市民,即使开发商还没有交付房子,也要在4月30日前去换取购房发票。
【通报】
一季度税收增幅高于全国全省
2016年一季度,青岛国税系统完成国内税收收入173.9亿元,同比增长6.4%左右,地方级收入完成45.4亿元,同比增长10.3%左右;青岛市地税系统预计完成各项收入187.3亿元,同比增长4.5%左右,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53.9亿元,同比增长6.2%左右,实现了全年收入的“开门红”。整体上看,一季度的组织收入工作呈现四大特点:
一是地方级收入领先增长,增幅高于全国全省。1-2月份,全市国税系统地方级收入同比增长21%,增幅分别高于全国(9.1%)、全省(1.5%)平均增幅11.9和19.5个百分点。我市国税地方级收入增幅在五个计划单列市中排名居首。
二是主体税种两增两减,涉及地方级收入主要税种增长良好。其中:增值税完成60.1亿元,同比增长20.4%;企业所得税完成44.72亿元,同比增长16%。消费税和车辆购置税受李沧石化停产检修和1.6升以下小汽车税率减半征收影响,税收同比下降。其中:消费税完成25.56亿元,同比下降10.7%;车辆购置税完成4.07元,同比下降26.7%。
三是石化、机车企业增收有力,拉动二产税收较好增长。1-2月份我市二产税收实现78.56亿元,同比增长7.5%,二产税收增幅较2015年提高6.4个百分点。
四是三产税收快速增长,现代服务业贡献突出。前两个月,全市三产税收实现55.74亿元,同比增长12.7%。其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4.4%)、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9.2%)和金融业(12.6%)等现代服务业税收增长较好,税收实现快速增长。
国税和地税将联合办税
“我们国地税在办税大厅互相派驻工作人员,设立窗口,方便纳税人办税。”王军在谈到青岛市国税、地税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国地税合作等有关工作情况时提到,为了进一步加强国地税合作,今年出台了多项新举措。例如,针对营改增后绝大多数纳税人都将成为国税、地税共管户的实际,青岛市国地税“互设窗口、共建办税厅、共驻政务中心,互设自助办税设备,共建网上办税厅”,最终目标是实现“进一家门,办两家事”,为纳税人提供办税方便。
另外,青岛市国税局、地税局创建了手机APP的移动办税服务合作,让纳税人畅享“指尖一动、办两家事”。目前已有12万户纳税人注册成为基本用户群,已经实现部分功能业务,全部功能实现后,将涵盖国地税内容的政策资讯、咨询服务、办税帮助、纳税申报、预约办理、私人订制、涉税查询、涉税提醒、纳税学堂等九大板块,不仅创建了移动办税平台,而且也实现了联合宣传、联合辅导、联合共建热线、联合为大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等服务功能。
“金税三期”7月1日运行
通报会上,王军还介绍了“金税三期”新系统的试运行情况。“过去青岛国税、地税的系统是不一样的,更换‘金税三期’以后,业务规范、覆盖将统一,事项办理精简化,信息共享实时化。”任洪礼表示,“金税三期”今年7月1日将正式运行,由于6月25日至7月8日期间,新旧系统需要完成切换,这个期间很多业务不能正常办理,纳税人要做好计划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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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游客今起在我市购物可退税
外国游客在青购物可享退税政策了!昨日,市财政局发布信息,经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公示,从4月1日起境外旅客在我市首批33家退税商店购物后,可享受离境退还增值税的政策。退税率为11%,退税币种为人民币。
离境退税带动产业发展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欧盟主要成员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新加坡、泰国等在内的50多个国家都实行了离境退税制度,均在吸引游客、刺激消费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离境退税可以降低游客的购物成本,尽管游客购买的产品在数量、金额上并不大,刺激出口的作用相对较小,但带来的综合经济效益巨大,能够极大推动旅游业的发展。每年我市境外旅客120多万人次,主要来源于日韩等亚洲国家。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可提升我市对外开放水平,有利于培育体现青岛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品牌,优化商品品种,鼓励特色商品购物区建设,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提高我市旅游影响力和城市知名度,并带动金融、物流、对外贸易等相关产业的发展。
实际能拿到退税率9%
境外旅游退税的流程主要分为两个步骤:一是境外旅客在退税商店购买退税物品后,向退税商店索取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和销售发票。二是在离境口岸离境时,向海关申报,海关验核签章后,凭相关资料向设在离境口岸隔离区内的退税代理机构申请办理增值税退税。需要注意的是,青岛流亭机场是目前我市唯一的离境退税口岸。
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退税过程中,退税代理机构还需要收取2%的手续费,所以实退增值税额为应退增值税减去手续费,境外旅客实际能够拿到的退税率为9%。退税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选择现金或银行转账,超过1万元的则由银行转账支付。
没启用的商品才享退税
据了解,33家定点离境退税商店基本涵盖了我市所有大型商业骨干企业和旅游特色商品经营企业,包括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永旺东泰商业有限公司、青岛北方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维客集团崂山百货有限公司等青岛特产店。目前全市离境定点退税商店已全部挂上标牌。
“我们拿到了首批资质,从今天开始,境外旅客持护照在我们商场内购买的绝大多数商品都能够享受退税。”青岛维客集团崂山百货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王女士介绍说,具体来说,境外旅客在商场内一天消费超过500元,就可以持护照和发票在商场内拿到离境退税申请单。当然,如果想要拿到退税,首先购买的商品要符合退税要求,在离境的时候必须是没有启用的;第二,购买时间和离境时间必须在90天以内;第三,在中国境内居住时间不能超过183天。王女士表示,虽然之前没有统计过境外旅客在商场的购物情况,但境外旅客离境退税的政策对消费肯定会有一定刺激作用,商场将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