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4月21日讯 20日,青岛新闻网从青岛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经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对原青岛东风化工有限公司出纳苗海庆挪用公款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决被告人苗海庆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青岛新闻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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