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站周边即停即走区域公布
青岛新闻网4月29日讯 为加强青岛火车站周边区域公共秩序管理,4月28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青岛火车站周边区域公共秩序管理的通告》,在火车站区域内的道路(含人行道、广场)上,禁止违法停放车辆、违法堆放物品;进入区域内接送客人的车辆,应当在交通标识标明的区域即停即走。违规出租车将被处以2000元的罚款。
本通知规定的青岛火车站周边区域是指位于青岛市市南区泰安路、新泰安路、蒙阴路(含)以西的湖南路段、湖北路段,广西支路(含)以西的广西路段、兰山路段,郯城路全段,朝城路(不含)以东的东平路段,观城路(不含)以东的费县路段,云南路(不含)以南的广州路段以及地铁施工期间临时调流路的全部或部分路段合围区域内道路、广场。
在区域内的道路(含人行道、广场)上,禁止违法停放车辆、违法堆放物品;进入区域内接送客人的车辆,应当在交通标识标明的区域即停即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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