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5月13日讯 昨天下午,市环保局、市财政局通报了2016年第一季度各区市环境空气质量及生态补偿核算结果。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莱西市获得了80万~512万元不等的“气质”奖金;市南区、黄岛区、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则挨罚,最低罚金为市南区24万元,最高的胶州市达424万元。一季度全市未出现秸秆焚烧火点。
市北李沧等五区市获奖励 市南黄岛等五区市被罚
12日,青岛市环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青岛市2016年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方案》,根据省市环保部门委托的第三方监测运营机构对各区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和环保部秸秆禁烧卫星遥感监测核定结果,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对各区市2016年第一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情况进行了核算。
根据核算结果,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莱西市分别获得市财政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奖励资金184万元、512万元、312万元、80万元、352万元,市南区、黄岛区、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分别需向市财政缴纳补偿金24万元、32万元、328万元、424万元、128万元。此外,一季度,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均未出现秸秆焚烧火点。
今年首次将秸秆禁烧纳入奖罚范围
日前,《青岛市2016年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方案》出台,今年的《方案》和往年相比有很大的不同,主要可归纳为“一增、两减、一提高”。
“一增”就是增加了秸秆禁烧的内容。记者了解到,青岛市为全省首个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生态补偿考核的地市。秸秆禁烧工作的考核范围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该项工作考核数据采用环境保护部秸秆禁烧卫星遥感监测核定结果。重点禁烧区域如机场、交通干线、高压输电线路附近、人口集中区、各级自然保护区和文物保护单位等)每出现1处火点,所在辖区向市财政缴纳5万元;其他区域每出现1处火点,缴纳3万元。对全年未出现秸秆焚烧火点的区市,市财政将于年底奖励50万元。
“两减”即删减了二氧化氮(NO2) 、二氧化硫(SO2)两项考核指标,只考核PM2.5、PM10两类污染物。PM2.5、PM10两类污染物考核权重分别为60%、40%。“一提高”指的是今年我市将生态补偿资金系数大幅提升,由原来的10万元/(微克/立方米)提高到40万元/(微克/立方米),一方面是为了与省生态补偿办法保持一致,另一方面则是为了更大程度的激励各区市改善空气质量的积极性。
生态补偿奖罚金额计算方法
各区市的生态补偿金额度=考核得分×生态补偿资金系数。生态补偿金系数为40万元/(微克/立方米)。考核得分=(上年同季度PM2.5平均浓度-本年考核季度PM2.5平均浓度)×60%+(上年同季度PM10平均浓度-本年考核季度PM10平均浓度)×40%。
污染物浓度以微克/立方米计。举个例子,从一季度获得补偿金最高金额的李沧来看,按照公式,李沧区一季度的考核得分= (73-69)×60%+(139-113)×40%=12.8。由此则出,李沧区一季度的生态补偿金额度=12.8×40=512万元。(通讯员 孙俊杰 郭钊敏 青岛新闻网记者 朱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