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三:休息一会就能醒酒?
2016年6月2日晚,交警李沧大队在北崂路中间段黑龙江中路桥上设置岗位,严查酒驾、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22时24分,一辆白色丰田牌轿车鲁BB9K67沿北崂路由东向西方向行驶至黑龙江中路桥上时,民警在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梁某某满身酒气,就立即对其进行了酒精检测。
经测试,其呼气测试酒精含量为5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梁某某称。傍晚在李沧区一饭店喝了点啤酒,自己也知道酒驾太危险,喝完后没有马上驾车,而是休息了一会,等感觉酒已经醒得差不多了,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同时也觉得不会那么巧被交警查到,才开始驾驶车辆,自己十分后悔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该驾驶人梁某某将面临罚款1000元、记12分的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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