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出台5项措施
1.降低最高限速
对高速公路车流速差大、事故多发的部分路段实施限速,由原来的限速120公里降到100公里。同时加密、增设交通安全设施,预防疲劳驾驶违法行为的发生。进一步加大夜间时段的巡查密度和交通安全管控力度。目前,已对青兰、疏港1号、威青、龙青、青银(机场段)5条高速公路进行了限速。
2.严控国道省道
加大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安全秩序整治力度。交警部门将对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依法严查严处。针对大货车夜间通行的特点,实行弹性勤务、错时勤务、合成勤务,充分发挥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交警执法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的作用,形成严密的查控网络,减少执法监管的盲区和空当。
3.抓拍闯禁大车
抓好智能交通安全管控系统建设。目前青岛市高速公路的智能交通安全管控系统建设,已经全部完成了建设任务,下一步将针对事故多发路段,进一步加以完善,加密和增设监控点以及视频抓拍、能见度检测、可变信息标志等设施,更好地发挥智能管控作用。
4.完善联动机制
针对恶劣天气,交警部门将联合交通、公路、气象等部门健全完善联勤联动机制,一旦遇到突发情况,各方面的力量同步启动、到岗到位,及时采取预警提示、巡逻管控、疏导调流等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紧抓重点企业
严格源头监管,联合交通、旅游、安监等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对大客车、大货车、危化品车的安全管理,发挥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监管平台作用,落实动态监管措施。进一步完善重点企业和驾驶人“黑名单”制度,把道路交通安全信用与保险、信贷、线路营运、行业准入等挂钩,做到“一次违法、处处受限”,促进企业和驾驶人守法自律。
青岛16处电子眼周日将启用 7处在新冠高架上
近期,我市将新增16处固定式智能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备于7月10日起开始启用。
新增的16处电子眼包括,新冠高架小港二路桥上、新冠高架邱县路桥上、新冠高架港青路桥上、新冠高架普吉新区桥上、新冠高架昌乐河桥上、新冠高架杭鞍入口南、新冠高架杭鞍出口北、新疆路与小港二路路口、新疆路与陵县支路路口、新疆路与港通路路口、新疆路与普集路路口、环湾路K4+468、环湾路K10+000、环湾路K13+500、环湾路杭鞍高架上桥口、环湾路火车北站西口。
自7月10日起,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启用以上设备,对机动车违反信号灯规定通行、逆向行驶、违反禁令标志、违反禁止标线、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不系安全带、超速行驶、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