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日,《青岛市控制吸烟条例》正式实施,规定所有室内公共场所一律禁止吸烟。最近,市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对一些室内公共场所进行抽查,还真发现了一些违规吸烟的现象。
上午,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火车站内的厕所,看到一位旅客手里正拿着一根烟,还没来得及点燃,就被车站工作人员制止。
执法人员又来到云南路街道办事处的一间办公室,刚一进门,就在门口的桌子上发现了三个铁碗,里面塞满了烟头。
记者看到,办公的房间里也贴着“禁止吸烟”的标志,那为什么还会有这么多的烟头呢?
根据工作人员的说法,这些烟头都是外来人员留下的,可当执法人员来到二楼的另一间办公室时,在垃圾桶里也发现了烟头。
之后,执法人员又来到青岛市口腔医院和华联超市,均没有发现吸烟的现象。记者了解到,《青岛市控制吸烟条例》除了对经营场所有控烟要求外,对市民个人也有要求——在不听从劝阻的情况下,对个人进行2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