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张先生将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幼鸟交给登州路派出所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幼鸟
青岛新闻网7月18日讯 昨天,市民张先生在钓鱼的时候,捡到一只受伤“怪鸟”,经专家鉴定,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目前这只受伤红隼被较交动物园,待其生命体征达到野外放生条件,将会放归大自然。
张先生说,周末与朋友准备外出到钓鱼时,发现轿车内有一只类似鹰的野生雏鸟,精神萎靡。从车内将其放处后,也不能正常飞翔,于是打电话想警方求助。
登州路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这只鸟脚趾有旧外伤,并初步判定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红隼幼鸟。
为使其尽快得到救治,民警立即联系青岛市动物园。经鉴定,张先生移交的野生动物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由于这只红隼目前还不具备野外生存条件,将由动物园专人管护,待其生命体征达到野外放生条件后放归大自然。(青岛新闻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