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本本上的12分多珍贵,开车上路也是万分谨慎,但总有一些交规让人猝不及防!一言不合就扣分, 3分200元, 12分分分钟被扣完!扣的是分,掏的是钱,心疼的不要不要滴……下面小编为大家总结你不熟悉的那些交规~
一、给特种车让道也可能扣分
不少车主都知道,遇到救护车、消防车等特种车,如不让道,很可能被扣3分,并处罚200元。
不过,当让道车遭遇红灯时,很可能会遭遇罚单。
通常情况下,交管部门会采取远程调控信号灯的方式,让特种车辆优先通过。如果一旦特种车遭遇红灯,且现场没有交警现场执勤的情况下,只有停在停止线内的第一辆车才具备让行条件。此时第一辆车越过停止线,电子警察会拍下来整个过程。
不过有时让道车主还是可能收到罚单,这时车主不必担心,只需向交管部门提出复议,复议结果通常是免于处罚的。
二、不得一次变更两条以上机动车道
开车并道是很正常的事,不过一次变更两条以上机动车道,不仅属于违法行为,也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不负责任的表现。
一次性变更两条以上车道的驾驶员,会出现视觉盲点,尤其是变换到第二条车道时,很容易出现事故。随意变更车道的,还将处以最高200元的罚款。若发生事故,变道车负全责。
三、左右车道同时并入中间车道时 左让右
遇到三车道、四车道的时候,通常左右两侧道的车辆,会出现并入中间车道的情况。
当左右两侧车道的机动车,同时向中间车道并线时,左侧车道的机动车,需要避让右侧并线的机动车,让其先行变道。否则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左侧变道车辆将负全责。
四、左侧车门禁止下车 私家车也不例外
有些人开车不分南北,下车不分左右。
由于我国是右侧通行,所以从左侧车门下车,是一件极其危险的行为。根据规定,在机动车道上乘客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
如果因左侧车门下车,造成的他人发生交通事故,司机负全责。
五、“加塞”2分200元
2016年新增“扣分规定”中,对“加塞”现象表达了强烈的“不满”。
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将受到扣除2分、200元的处罚。
六、故意遮挡号牌12分
新增“扣分规定”中,对遮挡号牌的处罚从6分提至12分。
对于之前有过故意摘掉车牌、遮挡号牌的驾驶者要注意了: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一律会被一次性扣除12分。
另外,对于牌照架也更新了规定,对于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牌照架,会受到200元并扣6分的处罚。
七、私家车超员同样罚
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个五座车坐6个人的情况,没办法,亲朋好友在一起,你能让谁下车?更有甚者......
私家车的载人数是以车辆行驶证上标明的核载人数为准。超员20%(五座坐6人),扣3分、罚200元。超员20%以上(五座坐7人),扣6分,罚款200元。
通常情况下,身高在1.1米以上的孩子,就算一个人,即便被抱在怀中。
八、低能见度下规定多
新增“扣分规定”,对恶劣天气中的远光者提出惩罚!
1、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雾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2、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3、能见度小于5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如果没有做到以上三条,将受到6分、200元的处罚。
九、交通事故逃逸未必全责
交通逃逸通常需要负全责,但也并不绝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的规定:
第一,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有逃逸行为,应当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第二,如果确有证据证明行人横穿马路有过错的,可以减轻当事人的事故责任。
无论如何,交通事故逃逸都是一个既违法律,又有愧良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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