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下午,即墨当地法院就于贵花的医疗人身损害案进行第二次开庭审理。今年2月23日,58岁的于贵花因颈椎病看到一则小广告后来到即墨一家“黑诊所”就诊,经过10多天治疗后,3月6日,于贵花从诊所治疗完,两小时后突然晕倒昏迷不醒,后被诊断为脑梗塞及颈动脉闭塞,目前意识仍有些模糊。
今年7月份,于贵花向即墨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认为是诊所相关责任人存在医疗过错行为,才导致情况的发生。目前,当地法院正在审理此案。
治疗完俩小时后昏迷
今年58岁即墨蓝村镇村民于贵花因为患有颈椎病,常年饱受疾病的折磨,今年2月份的一天,于贵花偶然间得到一张专门治疗颈椎病的小名片,因为治病心切,抱着试一试的态度,2月23日,于贵花和丈夫毛德洪根据名片上的地址来到位于即墨北安街道办事处辛庄一村的一处小诊所。
“当时诊所里的大夫简单询问了病情后,就进行了一系列治疗。”25日上午,毛德洪回忆说,当天他和妻子来到诊所后,一名姓刘的男大夫根据妻子的症状进行了静脉注射治疗并对颈椎进行了按摩和牵引,经过第一次两个多小时的治疗后,他和妻子就回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