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9月6日讯 日前,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不动产登记与海洋主管部门工作衔接的意见》,并签订了《海域登记资料交接协议》,为下一步海域管理工作整体交接奠定基础。
《关于不动产登记与海洋主管部门工作衔接的意见》详细阐述了做好不动产海籍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各类登记中需海洋主管部门提供的前置核准材料,融合好不动产登记数据,最终形成参考一致、数据关联关系正确、历史信息完整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建立不动产登记工作协调配合机制。
《海域登记资料交接协议》厘清了海域登记资料交接工作职责分工,明确了交接工作内容、工作程序、查询利用以及保障措施等方面的内容。在统一不动产登记簿册方面,我市市本级作为全国首批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的城市,进行流程优化再造,编制了不动产登记单元唯一编码。(青岛新闻网记者 朱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