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9月17日晚,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cctv12)《庭审现场》栏目播出了由青岛市城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仲某、王某军、王某英拐卖儿童一案。
刚出生男婴被买卖
2016年1月12日晚,被告人仲某在被告人王某军帮助下,将一身份不详、出生刚几日的男婴藏匿于被告人王某英临沂市家中。次日上午,仲某电话联系王某军,让其以人民币6.8万元的价格将男婴卖掉。
王某军电话联系上依某某后,与依正在一起的周某某、张某某认为孩子来路不明,存在问题。三人为解救孩子,遂假称有买主,与王某军讨价还价并取得其信任。后经王某军电话请示仲某,最终将成交价降至5.8万元。
1月14日凌晨,仲某驾车将王某军及怀抱男婴的王某英送至临沂市罗庄高速收费站口,并与在此等候的依某某、张某某、周某某三人见面后,自行驾车离开。王某军、王某英与婴儿一起随依某某等人驾车来到青岛市城阳区某大酒店。期间,王某英根据仲某和王某军的共同指使,冒充男婴大姨并编造男婴虚假身份。
买主竟是报案人
同日上午,城阳警方根据周某某报警,将王某军、王某英当场抓获,并顺利解救男婴。3月22日,经上网追逃,临沂市公安局罗庄分局民警在临沂市兰陵县神山镇一工厂内将仲某抓获。
该案后经城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16年8月29日,仲某、王某军、王某英三人因犯拐卖儿童罪,被分别判处三年至五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被处二万至五万不等罚金。
男婴目前生活在青岛市儿童福利院
据城阳区检察院办案人介绍,男婴出生时间约为2016年1月9日前后,外有红色花被子包裹,出生地不详(可能在临沂),目前正生活于位于青大一路的青岛市儿童福利院,如有知悉婴儿情况的群众,可及时与青岛市儿童福利院取得联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王海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