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司机指认现场
市北:男子伤人肇事逃逸 视频挑细节铁证如山
2016年9月4日晚,市北区宁夏路五星电器门前发生一起交通肇事伤人逃逸案件。市北大队接到报警后,立即连夜组织警力开展逃逸侦破工作,通过快速出击,缜密摸排,成功锁定肇事车辆和肇事人,肇事逃逸驾驶人冯某迫于压力,9月8日到市北交警事故科投案自首。至此,“9.4”伤人交通肇事逃逸案被成功侦破。
2016年9月4日23时10分许,市北大队指挥室接到群众报警,在宁夏路五星电器门前,一辆红色小型轿车被一车辆撞击后,车辆失控,车前头又与停在路边的大客车相撞,致红色小轿车车内两名乘客受伤,肇事车当场逃逸。
市北大队事故值班民警唐继刚,协警郭锦源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现场受害人向民警称,因事发突然,只记得肇事车是一辆黑色的车,车型与车号都没看清楚。为了迅速侦破案件,大队立即组织精干力量,连夜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民警通过调取案发现场多处监控,发现因事发现场正好处在监控摄像头下方,没有监控摄到事发过程,只摄到事发后车辆行经的情况,监控显示红色轿车被撞失控后,紧接着一辆白色SUV商务车与一辆黑色轿车相继驶过事发地点。
通过民警对视频监控反复观看,对这两辆车的行驶状态、速度认真分析,科学研判,并抓住白色SUV商务车在行驶中有一刹车动作的这一细微特征,民警认为因事发突然,受害人提供的肇事车是一辆黑色车辆的线索不一定正确,初步判断这辆白色SUV商务车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民警通过对该段时间节点内驶过胶宁高架路智能交通卡口的大量车辆行驶信息进行认真比对,准确掌握了白色SUV商务车的车号鲁BV6***。
民警马上通过电话与车主冯某进行联系,在证据面前,冯某承认他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肇事人,对自己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驾车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提示:支持← →箭头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