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今年6月发布的《青岛市影视产业发展基金办理使用办法》对基金规模和构成有着清晰规定:青岛市影视产业发展基金规模为每年10亿元,设立期限为5年。根据《青岛东方影都影视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优秀影视作品制作成本补贴细则》,优秀影视作品制作成本补贴范围主要指在青岛灵山湾影视文化产业区内完成主要拍摄制作(含影视配套服务)的优秀影视作品,包括电影作品和电视剧作品,补贴率最高为40%。
青岛市委市政府于2014年发布《关于促进影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16年影视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正式实施。随着政策软环境的不断完善和提升,也为项目加快建设注入了“强心剂”,特别是近期正式开园的东方影都影视产业园让青岛拥有了真正媲美好莱坞的世界级“电影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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