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中午喝酒,晚上开车回家,结果酒还没消的司机崔某被李沧交警查获。由于面临驾照降级的处罚,以货运为生的崔某“喝”丢了饭碗。
11月10日晚10时27分,一辆车号为鲁BU05××的黑色别克轿车沿顺河路东向西行驶至枣园路,被正在执勤的李沧交警拦下检查。驾驶员崔某一下车,身上的酒气直冲交警而来。面对交警的询问,崔某说当天中午在城阳喝酒,喝到下午5时许结束。当晚10时许,他觉得应该消酒了,就拉着两个朋友往李沧走,不料遇到交警夜查。
经检测,司机崔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7mg/100ml,接近醉酒驾驶的标准。听交警说构成酒驾,崔某连忙问交警:“我平时是开大车的,这得怎么处罚啊? ”“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证6个月,且驾驶证准驾车型将由A2降至B1B2,也就是说,你不能开牵引车了。 ”交警回答说。闻听此言,崔某捶胸顿足,后悔不已。(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杨海涛 通讯员 方文 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