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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治理商品房售卖乱象 严查捂房惜售等8种行为

来源:山东商报 作者: 2016-12-07 14:09:19 字号:A- A+

    近日,山东省物价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进一步做好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的通知,严查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等。购房者也可拨打12358举报明码标价不规范行为。

    近期,山东省展开进一步做好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由省物价局、住房城乡建设厅统一安排部署,各市级价格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地方住房城建部门配合。各市在全面检查在售楼盘的基础上,抽查不少于50家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检查结果要向社会公布。

    据介绍,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查处损害消费者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的八种行为,其中包括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公示相关收费以及影响商品房价格的其他因素;采取多种方式明码标价,标价内容不一致;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另行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其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山东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购房者遇到明码标价不规范行为,可以通过12358价格监管平台举报,价格主管部门将及时查处。

    严查8种违法行为:

    ●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

    ●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

    ●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

    ●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

    ●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公示相关收费以及影响商品房价格的其他因素;

    ●采取多种方式明码标价,标价内容不一致;

    ●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另行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其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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