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酒驾被查抱怨交警换查车点
齐鲁网青岛12月13日讯(通讯员栾心龙)12月13日,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实名曝光了今年第40批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驾驶人。此次曝光的20名"酒司机"是近期交警市北大队查获的部分酒司机。
案例一:酒驾被查抱怨交警换查车点
12月11日晚,李沧交警在金水路秀峰路路口设点夜查,针对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查到一名酒驾司机,一直抱怨交警不停地换查车点。
22时许,李沧交警4名执勤民警发现一辆车号为鲁B9D0**绿色小轿车沿金水路至秀峰路路口行驶,距夜查点约20米处,该车驾驶人王某某将车丢弃在路边,下车沿金水路由西向东行走,执勤民警发现这一情况迅速赶过去,询问驾驶人为什么弃车而走,而此时驾驶人拒不承认是自己把车开过来的,而民警却都看见是他自己从车上下来,并且在其身上找到了车钥匙,该车驾驶人眼见证据确凿,连声说自己错了。
之后,民警现场对该男子进行酒精测试,其呼气测试酒精含量90.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立即带驾驶人王某某到医院抽血,待相关部门血液检测结果出来后,如果血液酒精含量≥80 mg/100ml,则属于醉驾后驾驶机动车,王某某将会被移送司法机关,面临吊销驾驶证的处罚,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拘役6个月以下的刑事处罚。如果血液酒精含量<80 mg/100ml,则属于饮酒后再次驾驶机动车,将被处以罚款1000元,吊销驾驶证并行政拘留的处罚。
据王某某称,当天晚上自己刚喝完酒,要将车开到某小区,没想到被交警查到了,直怨交警不是通常在下王埠桥、枣山路查吗?怎么今晚换成这个路口查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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