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电影《长城》影视服务经验,为促进影视产业规范有序发展,更好地服务国内外影视摄制机构在青岛开展业务,灵山湾影视文化产业区成立青岛灵山湾影视摄制服务中心,为来青拍摄的影视剧组提供专职服务和便利支持。
灵山湾影视摄制服务中心作为西海岸影视摄制服务的核心窗口之一,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协调引导作用,整合影视服务资源,公开透明的为影视项目提供政策咨询、摄制服务、生活配套、宣传推介等支持服务。中心累计为30余家影视企业提供入驻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公安备案等专业服务,协助影视企业办理摄制许可证5家,电视剧备案4部,电影和备案3部。目前,灵山湾影视文化产业区注册影视企业已达88家。
完善的政策配套成为灵山湾影视文化产业区致胜的又一关键。据了解,为加快影视产业发展,青岛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影视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设立了青岛市影视产业发展基金,对有投资价值的影视项目进行投资。
2016年6月发布的《青岛市影视产业发展基金办理使用办法》对基金规模和构成有着清晰规定:青岛市影视产业发展基金规模为每年10亿元,设立期限为5年。根据《青岛东方影都影视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优秀影视作品制作成本补贴细则》,优秀影视作品制作成本补贴范围主要指在青岛灵山湾影视文化产业区内完成主要拍摄制作(含影视配套服务)的优秀影视作品,包括电影作品和电视剧作品,补贴率最高为40%。电影《长城》公映后,按照基金管理办法,是国内第一部享受产业基金补贴的影片。在影视优惠政策的拉动下,未来还将有大批“青岛出品”的大片在灵山湾拍摄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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