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交警检查车辆
青岛新闻网12月18日讯 (记者 朱颖)为应对全国大范围重污染天气,17日、18日,市环保局环境执法监测人员全员出动,集中开展冬控执法大检查。重点检查了铁路沿线、热电企业、建筑工地、加油站和汽修行业的污染防治情况。两天共出动执法人员229人次,检查各类企业248家,查处违法行为25起,对违法企业均责令立即改正,并将立案处罚。监察支队共检查企业14家,查处违法行为2起。
市南:现场监察11家单位 检查25辆车
环保市南分局进行铁路沿线和污染天气检查,分四组对辖区建筑工地,供热站,加油站等11家单位现场监察,要求工地落实防尘措施,供热站、加油站确保废气、油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行;联系市南区城管局加大道路洒水抑尘频次;同交警进行路查,检查车辆25辆;要求相关单位密切关注重污染天气预警情况。
市北:查处2家违法汽修企业 拟立案处罚
市北分局共检查铁路沿线石炭线煤场、泰能热电、第五热力及汽修行业等重点企业20余家次,检查工地、裸地、道路扬尘等10余处;责令物料堆场规范整改2家,查处汽修行业违法行为2家,拟立案处罚;对工地、裸露土地、道路扬尘污染问题,通知区建设市政部门加强监管,确保覆盖、保洁、洒水抑尘措施到位。
李沧:检查企业15家次
李沧分局组织对铁路沿线废气排放企业、水泥、建材企业现场检查,共检查企业15家次。结合废气在线监控数据,对后海热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煤场抑尘措施、中石化青岛石化公司废气排放和VOC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对海湾水泥等3家水泥企业、青岛铁厦混凝土公司等7家企业进行了检查。
崂山:下达整改通知书2份 拟立案处罚1家
崂山分局分4组共检查燃煤企业5家,voc排放企业2家,建材企业6家,检查工地6处。下达整改通知书2份,拟立案处罚1家。其余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
城阳:拟立案处罚2起违法行为
城阳分局分两组对3家供热企业、2家燃煤企业、 3处煤场、3家混凝土企业,1家水泥厂和2家挥发性有机物企业、2家加油站,2家食品厂进行了检查。采集水样1份,发现违法行为2起,责令改正,并拟立案处罚。
高新区:拟立案处罚1起违法行为
高新分局共检查供热企业、有机废气排放等企业10家次;检查建筑工地、裸露土地、主要道路扬尘等5处,发现违法行为1起,拟立案处罚。
黄岛:检查燃煤企业19家
黄岛分局分4组,共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检查燃煤企业19家,有机废气排放企业12家,建材企业6家,工地6处。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达标排放。发现1家燃煤企业炉渣裸露,已责令整改;2个工地防止扬尘设施不到位,已要求有关部门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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