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李沧法院利用春节前关键时间节点,对抚养费、农民工工资等涉民生案件进行了细致梳理,对18件重点案件进行集中执行,共出动35名执行干警,兵分三路。本次集中执行共强制拘传被执行人7人,拘留3人,11名被执行人主动来到法院;另外查封扣押车辆2辆,执结案件8件,结案标的72万元。
出租车承包不退保证金
申请执行人杨某与被执行人孙某于2007年8月签订一份出租车承包合同,约定每月20日前支付租赁费5000元,租期8年。合同签订后,孙某将出租车交给杨某使用,杨某支付了保证金5万元。2013年10月,双方解除合同,孙某退还保证金3万,尚欠杨某保证金、车辆保险、成品油专项补助资金共计6万余元,一直未支付。案件申请执行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孙某,但孙某始终不履行还款义务。
在16日的执行行动中,执行法官来到孙某位于李沧区北山一路的住处,发现孙某的门前装有监控,执行法官拨打孙某电话能听到房间内有手机响声,但就是无人应答。法官发现孙某的出租车正停在小区内,对该出租车进行了查封扣押。得知此事,孙某称当天就到法院协商还款事宜。
离婚后不按时付抚养费
被执行人徐某(男)与王某(女)2014年协议离婚,约定孩子归王某抚养,徐某每年3月30日之前支付抚养费8000元,但自2015年3月起,徐某没有支付抚养费共计15000余元。
16日凌晨6时15分,执行法官到达徐某住处,发现屋内灯亮着,但敲门说明来意后,屋里关上灯再无动静。执行法官告诉徐某,再不开门就联系开锁公司,徐某这才打开门,乖乖跟随执行法官来到法院。李沧法院执行局内,徐某称不支付抚养费是因为王某不让他探视孩子,后又称自己没有钱支付。正当执行法官准备对其进行司法拘留时,徐某的老板赶来,为徐某做担保达成和解,约定先由老板支付3000元,以后每月偿还1500元。
自称在外地却被堵家中
申请执行人陈某与被执行人汪某是劳务关系,因汪某欠陈某劳务费185400元,陈某向李沧法院起诉。2016年7月,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截至案件申请执行,汪某仍欠8万余元没有支付给陈某。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2016年11月、12月分两次付清全款,否则由法院将汪某的一辆荣威牌汽车查封。但汪某未履行协议。
本次执行行动前,汪某一直声称自己在安徽,但陈某称最近在汪某住处发现其行踪。根据陈某线索,汪某被执行法官堵在家中,将其带回法院,并对汪某的车辆进行查封扣押。最后,汪某承诺1月20日之前付清余款,否则由法院对车辆进行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