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进行例行检查
1月16日晚,城阳一名35岁男子邵某与妻子到饭店吃饭,喝了两瓶啤酒后驾驶小轿车返家途中被民警查获。经测试,邵某酒精含量为21.10mg/100ml。邵某表示,自己是“模范”司机,十几年驾车从未被扣过1分,听到自己将被一次记满12分后,邵某转身就跑,后被民警抓回。邵某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驾照6个月、记满12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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