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月18日讯(记者 孙志文) 今天,青岛新闻网记者从青岛市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优化我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环境,让各类优秀高层次人才引得来、留的住、用得好,市人社局日前会同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外办等18个部门,联合制定了《青岛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近日正式印发实施。《办法》规定,对青岛从市外、国(境)外引进或自主培养的高层次人才,颁发服务绿卡。取得“服务绿卡”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本《办法》规定的绿色通道服务。
据了解,《办法》对现有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和人才服务绿卡制度进行了完善创新,将各部门人才服务政策和资源要素进行集成,在出入境和居留、户籍、工商、税务、科研、住房、配偶随迁、子女入学、医疗、社保、编制、薪酬等方面,推出17条高含金量的人才服务政策。
外籍高层人才取消年龄上限
记者了解到,《办法》将高层次人才服务对象归类划分为7类,包括:世界级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部级高层次人才、国际化人才、市级创业创新领军人才、特殊才能或特别贡献人才、其他紧缺急需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等。首次将诺贝尔奖等国际性重要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外世界级水平的科学家等顶尖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范围。
另外,对经认定引进的具有特殊才能或特别贡献的人才、其他急需紧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也纳入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范围。取得服务绿卡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均可享受本《办法》规定的绿色通道服务。
在出入境与和居留方面,经公安部审批的持外国护照入境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可申请换发5年多次有效、每次停留不超过180天的R字签证(人才签证),对在口岸和境内申办R字签证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成员及其随行家属给予签证和居留等便利;对经认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取消来青工作许可的年龄上限。
在住房保障方面,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申请购买、租住人才公寓、人才周转房等;引进高层次人才购买自用商品住房的,不受市内限购政策限制。
在医疗保健方面,高层次人才凭《服务绿卡》,享受就医预约诊疗绿色通道服务,其中,对驻青院士选派专职健康保健医生,在健康保健定点医院随时联系就医诊疗。用人单位每年为高层次人才安排一次健康查体。
在社会保险方面,在青注册的引进院所单位长期派驻高层次人才可按有关规定在青缴纳“五险一金”,享受本地相关政策待遇。
在职称评定方面,从海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不受本人国内任职和年限限制,按照业绩、能力、水平可直接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在岗位聘用、编制管理方面,全职引进到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凭《服务绿卡》不受单位岗位总量和最高等级结构比例限制;可在用人单位编制员额内直接办理入编手续,不受用编进人计划限制。
此外,在落户、工商、税务、海关、金融、交通、科研等方面制定了规范化、便捷化和个性化的人才服务优惠政策,进一步优化了引进人才的生活和创业环境。
累计颁发服务绿卡350张
《办法》进一步强化人才服务部门职能,在各级人社部门设立“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负责《服务绿卡》办理,综合协调各单位和部门畅通绿色通道服务;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设立“服务绿色通道”,指定服务专员,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便捷高效绿色通道服务。高层次人才本人或用人单位凭“服务绿卡”及相关材料,可直接到有关部门按绿色通道服务流程办理需求事项;需多个部门或服务窗口协调办理的,按照“专窗受理、并联预审、专员办理、统一建档”的经办方式,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对确需高层次人才本人办理的事项,尽可能提供上门服务或预约服务。
为落实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我市通过高层次人才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对人才服务工作进行协调督导,将人才投诉等有关情况纳入市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对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中出现的故意拖延和推诿扯皮等行为,根据规定对有关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人给予问责处理。据悉,我市自推行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制度以来,累计颁发服务绿卡350张,提供各类高端人才业务咨询、办理事项等服务1600余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