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记者从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获悉,近日,红岛经济区基准地价公布实施。一级住宅用地价格达到2160元/平方米,按照1.2的标准容积率计算,楼面地价为1800元/平方米。
据了解,本次公布的基准地价是在土地定级范围内,按照商服、住宅、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确定土地出让的法定最高年期条件下的各级别范围土地平均价格。开发程度上,商服用地、住宅用地一级、二级设定为“七通一平”;商服用地、住宅用地三级、四级和工业用地设定为“五通一平”。基准日则确定为2016年1月1日。
根据《红岛经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表》,红岛经济区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均划分为4个等级,工业用地划分为3个等级。其中,商服用地按照1级土地1.5的标准容积率,2-4级土地1.3的标准容积率计算,基准楼面地价分别为1800元/平方米、1500/平方米、1200/平方米、800/平方米。住宅用地按照1.2的标准容积率计算,基准楼面地价分别为1800元/平方米、1300元/平方米、950元/平方米、630元/平方米。工业用地1-3级基准地价分别为480元/平方米、365元/平方米、330元/平方米。
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是地价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一般每三年更新一次。去年12月,市国土资源房管局更新了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所辖范围的基准地价。调整后,一级住宅用地价格达到15000元/平方米,按照2.0的标准容积率计算,楼面地价为7500元/平方米。(记者崔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