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2月6日讯(记者 孙志文) 我市自2013年底开始发行新社保卡,目前已经实现了人员和区域发卡全覆盖。根据《青岛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试行)》(青人社字〔2015〕30号)规定,我市将于2017年4月1日起,分阶段逐步停止使用“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和“青岛市城镇居民医保卡”等磁条卡(以下简称劳动保障卡、居民医保卡),全面激活启用加载金融功能的新社保卡(芯片卡)。2018年1月1日起,我市将全面启用全国统一的新社保卡。
青岛新社保卡实现城乡全覆盖
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我市自2013年底开始启动新社保卡发行工作,已经面向全市的机关、事业、企业、学校、社会团体及村居等单位和机构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离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学生等各类人群,开展了新社保卡的换发工作。经过3年多的过渡,新社保卡发卡人群和区域基本实现了城乡全覆盖。对于新增符合领卡条件,还没有换发或领取新社保卡的市民,可以随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就近到社保卡合作银行任意营业网点办理新社保卡申领手续,急需用卡的,还可现场即时申领新社保卡临时卡;参保人员还可以通过网上自主申领新社保卡。
我市新社保卡的申领和补换等工作全部委托合作银行经办。目前,全市9家合作银行1060余个营业网点可免费为市民提供高效便捷的办卡服务,营业网点已覆盖全市各区市、乡镇,形成了“城区十分钟、农村半小时”服务圈。为了最大限度方便市民申领社保卡,2017年,各合作银行还将在各区市设置应急制卡点,届时符合条件的市民,可现场办理新社保卡的申领和激活手续。
明年青岛全面启用新社保卡
据了解,我市新社保卡发放人群和区域已经全覆盖、经办服务机构已经比较健全、制卡应急措施已经建立,分阶段逐步停止使用劳动保障卡和居民医保卡的条件已经成熟。
劳动保障卡和居民医保卡停止使用时间安排:连续两年以上未使用劳动保障卡刷卡消费的,自2017年4月1日起停止使用;连续一年以上未使用劳动保障卡刷卡消费的,自2017年10月1日起停止使用;全部停止使用劳动保障卡和居民医保卡的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月1日起,我市将全面启用全国统一的新社保卡。
新社保卡将实现跨省异地联通
我市的社保卡应用系统以市级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为基础,建立了全市统一的单位和个人基本信息库,实现了“同人、同城、同库”和“一人、一卡、一号”。同时,通过业务专网向上与省人社厅、国家人社部专网互联,已依托省异地联网结算平台,跨区域与全省150余家医院联网,大大方便了参保人省内异地持卡就医。
另外,我市正通过业务专网,开展新社保卡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联网测试工作。根据全国统一部署,到2017年年底前,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实现符合规定的人员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