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对对酒驾违法行为人进行抽血
案例二: 醉驾被查,高朋们出“高招”对付警察
2月15日晚,交警李沧大队开展例行夜查行动。23时许,一辆白色沃尔沃轿车沿中崂路东向西方向行驶至检查点,在接受例行检查时驾驶员身上非常重的酒气。经现场测试,其呼气测试酒精含量高达12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随后民警带领该驾驶员依法进行血检。然而此时充满戏剧的一幕发生了:这名醉司机车上的三名乘客给醉司机出起了馊主意——三人一致“撺掇”着让醉司机别说真实姓名,也不要在法律文书上签字。在朋友的“高招”指导下,醉司机鞠某某拒绝签字并且拒不出示有效证件。
为核实其真实身份,执勤民警依法将其带至李村派出所。最终,民警依法将其在派出所约束至酒醒,并通过技术手段查明了鞠某某的有关身份信息,等待他的将是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严厉处罚。
提示:支持← →箭头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