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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安青岛】哪些开车陋习你最烦

来源:青岛新闻网 作者: | 责任编辑:龙喵 2017-03-07 21:14:56

【畅安青岛】哪些开车陋习你最烦

    宋敏(青岛市市北区政协委员、青岛科技大学法学院讲师):我今天中午在家看了《今日说法》,这是一个让人遗憾的悲剧。这个案子里有好几种咱们刚才说的所谓“交通陋习”。

    这个小姑娘在上海浦东,中午保姆骑电动车送她回家。本来保姆应该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但非机动车道上停了6辆车,这6辆车有的接孩子去了,有的去了小卖部。逼得保姆没办法,骑着电动车去了行车道。结果前面有个骑自行车的也在行车道,一个环卫工人又从树丛里跑到马路上捡垃圾。这个时候,自行车轻微往左打转向,电瓶车就想超过去,结果后面来了一个公交车。这个时候公交车由于路特别窄,已经跑到了对方车道上,压了黄色实线,就在这个时候这个小姑娘卷入了车底下死了。

    最后交警认定责任,第一公交车因为没有在自己车道上行驶,压到黄实线,跑到对方车道上行驶导致这个小姑娘死亡,属于主要责任。电瓶车因为没有在非机动车行驶导致小女孩死亡,负主要责任。骑自行车的人因为没有在非机动车行驶,负次要责任。停的六辆车也要负次要责任。你看,各种看起来很偶然现象导致了这样一个悲剧。

    在庭审的过程中,违法停车的6辆车主有的说:我接孩子啊,我没地方停啊,我每次都停在这里都没有事儿。

    退一万步说,你每次在这停没责任,但只要出一次有事儿了你就得负责任。所以很多人明明知道这个地方不能停车,还非得停。一方面是对法律的漠视,另外就是觉得法不责众,觉得大家都在这停,反正你不能罚我。这个案子告诉我们,虽然他们最后没有负刑事责任,但民事责任是一定要负的。好多的违法行为看起来每个人都是一点,但是就是这么一点点地汇集,一条生命就没有了。我觉得这个案子如果大家都知道,会有很多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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