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3月21日讯(记者 朱颖) 为充分发挥信用约束机制作用,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3月21日,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工商局、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联合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5部门对失信企业实施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内容,共同签署了《关于对失信企业实施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失信企业将被限制获得5部门领域内相关荣誉,在发改部门职责范围内,新增项目审批、核准,取得财政性资金支持,企业债券发行等将受到限制;在财政部门职责范围内,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取得财政性资金支持等将受到限制;在国土部门职责范围内,取得政府供应土地等将受到限制;在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职责范围内,参与工程招投标等将受到限制。
惩戒对象: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此次《合作备忘录》确定的联合惩戒对象为因未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等违法失信行为,被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予以公示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发改、财政、国土、政务服务管理等部门公布的违法案件信息中所列明的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失信企业将受多处限制
此次《合作备忘录》系由5部门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在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基础上,细化完善操作流程,对失信企业实行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的具体措施。
首先失信企业将被限制获得5部门领域内相关荣誉,其次,在发改部门职责范围内,新增项目审批、核准,取得财政性资金支持,企业债券发行等将受到限制;在财政部门职责范围内,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取得财政性资金支持等将受到限制;在国土部门职责范围内,取得政府供应土地等将受到限制;在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职责范围内,参与工程招投标等将受到限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对各部门推送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对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活动中被监管部门处罚、情节严重的企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此外,各部门间还将就失信主体违法信息依法向相关部门提出协同监管建议。与以往相比,此次联合惩戒范围更广,措施更为严厉。
去年揪出失信企业4900余户
近年来,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市工商局积极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强化我市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与运用,推动部门协同监管,先后与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签署《失信企业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仅2016年全市因联合惩戒措施受到限制,主动整改纠错并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4900余户,有效发挥了信用约束作用。
自2016年起在全省率先实施新设立企业信用承诺制度,企业办理设立登记时作出信用承诺,工商部门对承诺情况进行归集并向社会公示,目前已公示企业信用承诺5.5万户,有效提高社会信用意识。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设开通全市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归集全市48个部门、单位涉企信用信息489.62万条,面向各监管部门使用,目前平台实现信息查询、信用分类、信用分析、信息共享及信息应用等功能,成为政府招投标、采购、供应土地的重要依据,评先选优的首先参考,以及银行授信的关键考量和部门联动的重要载体。
下一步,市工商局将继续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各部门推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流程,加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深化信用信息在行政机关日常监管、享受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劳动用工、产品质量、食品药品监管等更广泛领域的应用,使“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成为信用监管常态化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