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介绍职务犯罪典型案例
相关职务犯罪案例:
贪腐手段花样繁多 “小官巨贪”发人深省
崂山区午山社区“两委”原负责人王某某,采取伪造房产证明、虚增房屋面积等方式贪污、侵占国家拆迁补偿款290万元,挪用社区公款9000万元,用于个人和他人企业经营;在政府投资修建午山水库溢洪道及旧村改造工程中,收受承包商和开发商贿赂2875万元,给国家、集体和村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权力寻租收受贿赂 教育督学污染校园
李某某,原青岛市教育局副局长、青岛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督学。2007年至2014年间,李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个人及相关单位给予的现金、银行卡、购物卡共计44万余元,为上述个人和单位在办理择校生、工作上支持等事项提供帮助。2015年6月,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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