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的张某
案例三:隔夜酒没消化,清早驾车仍被查
4月23日上午8时,同三高速交警大队值班民警在胶州收费站内检查车辆时,一辆快速行驶的面包车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民警遂即上前示意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面对民警询问,驾驶员张某一张口,一阵酒气迎面扑来,当民警询问张某是否饮酒时,张某拒不承认自己酒后驾车,民警当即将张某带回执法站进行酒精检测,发现驾驶员张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47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原来昨天夜晚加完班后,驾驶员张某和同事一起在工地内的宿舍里喝酒小酌,期间张某喝了不少啤酒。散场后,张某就直接回家蒙头大睡,由于一大早张某还要到外面进购材料,酒意未消的张某驾车外出,结果刚到高速口就被民警逮个正着。民警遂后依法对张某作出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高速民警郑重提醒广大司机朋友,晚上饮酒后至第二天清晨,血液中仍有可能含有酒精,会影响驾驶安全。驾驶员们要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不要以身试法,拒绝酒后驾驶,为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提示:支持← →箭头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