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4月27日讯(记者 朱颖)今天上午,青岛新闻网记者从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2017年休渔期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休渔时间延长且提前了一个月,达到四个月的时间。所有应休渔船5月1日12时前必须回其船籍港停靠。
每年五、六月份为鱼类产卵和幼鱼生长期。为保护渔业资源,根据规定,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除钓具作业外的其它海洋捕捞渔船伏季休渔,渔业辅助船与捕捞渔船同步休渔。
定置作业(含鳀鱼落网)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20日12时;渤海毛虾禁渔期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青岛禁渔区线内侧海域海蜇的捕捞期限由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年度资源状况另行制定;在我市对虾增殖保护区内定置网、刺网持证回捕增殖对虾的开捕期为8月20日;在承包养殖区域内,利用渔船采捕自繁自养贝类资源的,由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管理办法,报市、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严禁在自然海域内采捕天然贝类资源。
休渔期间,全市沿海渔业执法机构将会同海警、公安边防、工商管理等有关部门全方位加大海陆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带头违规、暴力抗法。对违规渔船除按规定处罚外,违反伏休规定一次的,扣除当年度15%油价补助,对因伏休违规被查处两次及以上的、暴力抗拒检查等行为被列入“黑名单”的渔船,全省予以通报,三年内不予办理过户手续,取消三年内涉外入渔资格,取消当年度燃油补助。对于一次违规捕捞超2000公斤,额值达2万元的渔船,将追究其刑事责任,移交公安机关。
举报电话:
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58897012(工作日);85886981(非工作日)
崂山区海洋与渔业局:88999308(工作日);88813788(非工作日)
黄岛区海洋与渔业局:88183726; 86615361
城阳区海洋与渔业局:87968982(工作日);87868217(非工作日)
胶州市海洋与渔业局:85275156
即墨市海洋与渔业局:89063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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