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 黄岛区灵海路与凰蹲山路路口近日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水泥罐车在行驶中突然爆胎,一旁骑电动车的女子被气流冲击倒地,右耳暂时性失聪。22日,黄岛交警大队依法认定水泥罐车司机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图为事故现场照片
15日上午11时,黄岛交警大队事故民警接到报警:在灵海路与凰蹲山路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水泥罐车当街爆胎,一名骑电动车的女子受伤。接报后,民警立即赶到事故现场,发现水泥罐车正停在路边,三四米远的地方一辆电动车倒在地上,电动车车主已被送医。
水泥罐车司机高某称,发生爆炸的是水泥罐车右后侧轮胎,当时,他驾驶车辆沿灵海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凰蹲山路路口右转弯时轮胎发生爆炸,之后,他迅速刹车停下。“开车三十多年了,第一次遇到爆胎,可能是最近天气太热,出车前我也没有检查轮胎。”高某说。
水泥罐车爆胎为何威力如此巨大?民警介绍,普通轿车轮胎的气压是2至2.5个大气压,常见水泥搅拌罐车轮胎中的气压是9至10个大气压。根据计算,水泥搅拌罐车的最大胎压为10千克每平方厘米,如果一个足气的轮胎发生爆炸,在短距离产生的冲击波,足够把人的骨头震断。如果承载40吨以上,车辆轮胎爆炸的威力堪比手榴弹。
“无论是什么车辆,爆胎都会使驾驶员反应时间滞后、爆胎车轮转向力丧失、横向滑移,驾驶员无法通过纠正方向来化解方向偏航,容易发生交通事故。”民警提醒,随着气温的升高,车辆爆胎现象易发,平时应注意检查车胎状况,驾车出行时应控制好车速,一旦发生爆胎不要慌张,尽量控制方向,平稳停车后及时更换备胎或向修理店紧急求助。(记者刘成龙 通讯员 冯希军 杨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