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不配押车员 大货挨重罚
晚报讯 昨日,记者从潍莱高速交警大队获悉,在近期的“两危一客”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中,潍莱大队查获一辆运输石油液化气危化品大货车,未按规定配备押车员,潍莱高速交警对该车辆所属物流公司沧州临港昌骅运输队开出一张3万元的巨额罚单,这是高速交警2017年开具的首张危化品巨额罚单。
“‘两危一客’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和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运输和客车。 ”潍莱高速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刘彬告诉记者,5月21日中午12时05分,大队民警发现周某驾驶的“冀JJ2618”运输石油液化气的大货车行驶至平度市新河镇高速路口下高速时,驾驶室里只有周某一人并无押车员,民警立即将车辆拦下。“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周某驾驶的车辆属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车内除驾驶员外要配备一名有相关资质证书押车员。”刘彬说,因为运输公司雇佣有相关资质证书的押车员需要不小的费用,所以为了降低运输费用,个别运输公司就不配备押车员。
对此,潍莱高速交警大队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89条第2项之规定,决定对大货车所属的沧州临港昌骅运输队作出罚款三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