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4起涉毒案 12名“瘾君子”获刑
市北区法院昨集中宣判几起涉毒案 涉毒人员不少是“惯犯”
昨日上午,市北区法院在即墨市普东看守所对4起涉毒案件进行集中宣判,12名“瘾君子”因犯贩卖毒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5个月至15年不等的刑期,并处3000元至10万元不等的罚金。
被宣判后当庭表示后悔
昨天上午,4起涉毒案在即墨普东看守所集中宣判,12名毒品犯罪分子依法受到严惩,数名吸毒者被宣判后当庭表示后悔。办案法官介绍,在4起涉毒案中,有的吸毒者因多次容留他人吸毒,曾经被判过刑。
位某在2014年11月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于2015年2月28日刑满释放。因涉嫌犯贩卖毒品罪,于2016年7月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3日被逮捕。经审理查明,2015年12月下旬的一天,位某在市北区错埠岭一路某小区内,以500元的价格贩卖给陈某甲基苯丙胺(冰毒)约1克。2015年12月底的一天下午,位某在市南区云霄路与漳浦路路口附近,以500元的价格贩卖给陈某甲基苯丙胺约1克。最终位某因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8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不得假释。
涉毒人员不少是“惯犯”
“另外一起涉毒案中,4名毒犯分别获刑,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办案法官介绍,这起涉毒案中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涉毒人员均因多次涉毒犯罪被判刑。其中,初中毕业的黄某1997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2010年4月29日被假释。 2012年4月25日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6个月,2016年5月9日刑满释放。因涉嫌犯贩卖毒品罪于2016年8月1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3日被逮捕。
另外一个涉毒人员李某也是多次因涉毒被判刑。 2003年9月,李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15年5月29日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2015年12月21日刑满释放。因涉嫌犯贩卖毒品罪于2016年8月19日被刑事拘留。
法官介绍,女性涉毒者潘某,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2014年6月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因犯贩卖毒品罪于2015年9月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2016年1月13日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因涉嫌犯贩卖毒品罪,2016年8月19日又一次被刑事拘留。经审理查明,潘某在崂山区某小区卖给张某甲基苯丙胺(冰毒)约28克,得款6000元。随后潘某及张某均被查获到案,公安机关从张某处缴获白色晶体一包,称重为21.26克,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潘某也因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3.3万元。
有6名毒犯分别获刑15年
办案法官介绍,在4起涉毒案中,其中有6名毒犯分别获刑15年。其中涉毒者刘某在市北区某小区经营“佳音阁”足疗店期间,晏某、王某均在该店内从事服务员工作。遇有客人要求店内服务员“出台”并求购毒品时,刘某即安排店内服务员带着毒品向客人销售。
2016年4月初,刘某、王某与晏某共谋,通过晏某联系他人从重庆购买毒品。随后晏某联系了韩某让其帮助购买毒品。经韩某联系肖某,肖某将韩某欲购买毒品的信息告知谭某,由谭某从他人处购入毒品。2016年4月8日,韩某至重庆市与谭某、肖某取得联系,韩某先后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共向谭某、肖某支付毒资18000元。
后来,刘某、王某、韩某和晏某等6人分别被公安机关抓获。公安机关从刘某手提袋中查获晶体5包,经公安机关物证检验部门鉴定,重169.9克,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从王某暂住处查获疑似晶体,经公安机关物证检验部门鉴定,重149.5克,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从韩某住处查获晶体一包,经公安机关物证检验部门鉴定,重13.5克,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从被告人晏某处查获晶体一包,经公安机关物证检验部门鉴定,重8.9克,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记者 康晓欢 通讯员 张淦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