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工作的,或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的,可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如果劳动者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拨打各区市劳动保障部门电话举报。
市劳动保障监察局举报投诉电话
82670331
区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投诉电话
市南区68896007
市北区83902705
李沧区84616606
崂山区88978673
黄岛区86116363
城阳区87868123
胶州市82205962
即墨市88531461
平度市88321806
莱西市66030151
保税港区86766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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