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上午,根据群众举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市文物局会同市北区文广新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房产经营公司、即墨路街道办事处等有关部门对朝鲜银行青岛支行旧址进行了现场查勘。经初步核实,朝鲜银行青岛支行旧址现使用单位工商银行青岛市北第二支行,以对主入门口防雨棚进行维修加固为由,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将文物本体两根“罗马柱”及柱头、底座拆下,对文物本体造成破坏。
资料图片
据了解,朝鲜银行青岛支行旧址,位于青岛市市北区馆陶路12号,建于1930年。青岛解放后,该建筑为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营业场所。2006年12月,被省政府确定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目前,在相关部门和热心市民的共同努力下,被拆除的立柱、柱头和柱础已经找到并追回,己被妥善保存在原址单位。下一步,市文物局将邀请文物专家研究制定修复方案,按照有关法规审批后,尽快进行原貌复原。
对这一违法违规行为,已由市北区综合执法局依据《文物保护法》和相关法规进行立案,将在近期做出行政处罚。如涉嫌刑事违法,将及时移交公安部门调查处理。同时,市文化执法部门已正式通报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市分行责成其自查原因并作出深刻检查。下一步将按照相关规定,启动问责机制,对涉及责任领导和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尽快作出严肃处理。
此次事件暴露出了部分单位的文物保护意识淡薄,破坏文物的违法违规行为不容忽视。下一步,市区两级文化执法部门及市文物局将加大相关的普法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并切实加大文物保护的巡查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文物的违法违规行为,共同保护城市历史文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