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为促进青岛市老字号企业健康发展,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振兴老字号企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7月20日,市商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意见》的起草背景及过程、《意见》的主要内容等进行说明。
根据《意见》,青岛市将在“十三五”期间实施“332”工程:一是推进三个一批,即做强做优一批、改造提升一批、振兴恢复一批;二是打造三个中心,即标准制定、产品研发、市场开拓中心;三是建立两个平台,即宣传展示平台、基金发展平台的工作目标。
此外,记者还从市商务局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市被商务部命名的“中华老字号”企业19家,其中,商贸企业7家,工业企业12家,2016年从业人数97362人,实现销售额946亿元。被山东省商务厅命名的山东“老字号”企业10家,其中,食品企业9家,纺织企业1家,2016年从业人数5100人,企业实现销售额28.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