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青岛市剩余489户经适房持证家庭,可选房源3700套;250户左右限价房持证家庭,房源469套。26日,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副局长王咸宁上线《行风在线》时表示,当以上经限房房源都予以公示,持证家庭仍不选房的话,所持资格证或作废。
据王咸宁介绍,根据计划,今年青岛市完成保障性住房6000套户,启动棚户区改造4.8万套户,目前全市已经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5000套,完成全年计划超过80%。同时,目前正进行2017年首批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家庭积分结果公示,公示结束后,将进入选房阶段,下半年还将有一批公示名单。除了公租房外,下半年还将推出一批经适房。
目前全市剩余经适房持证家庭489户,限价房持证家庭250户左右,对应的经适房和限价房房源分别为3700套和469套。这些经限房房源多数位于城阳区,少数为李沧和市北项目。因为已经不再开发新的经限房项目,一旦现有经限房房源全部公示完毕,持证家庭仍不选房,这些房源就将转为公租房予以分配。分配完毕后,持证家庭所持资格证也将自动作废。
截止目前,青岛政府投资建设的37000套公租房,还有11000套待分配,而全市公租房持证家庭为14000多户。“加上经限房将转移来的房源,公租房的房源同样也是充足的。”王咸宁在访谈中表示。
据悉,根据青岛租金标准,符合人均月收入810元以下、人均住房面积13平米以下、至少1人是5年以上青岛户籍等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廉租房。公租房则按照市场价实施差异化租金标准,具体来说:家庭人均月收入为810元到1380元(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分配房源周边市场租金的30%确定;1380元到1762元(市人均可支配收入60%)的,按分配房源周边市场租金的50%确定;1762元到2936元(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分配房源周边市场租金的50%确定。对于租金也将动态管理,每年对工资情况进行复核。收入变化,租金价格也将相应调整。(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潘旭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