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考驾照的你
十月以后可能会哭着说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研所微发布”近日发布消息配套驾考改革和《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39号)实施,我所完成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与方法》(GA 1026)等驾驶人考试相关行业标准修订,标准将于201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这次新规到底有啥变化呢?
科目二
红色为新增或修改内容↓↓↓
科目三
以下为科目三评判标准主要变化
通用评判:不合格情形:
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判为不合格:
a)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者戴安全头盔的;
b)遮挡、关闭车内音视频监控设备的;
c)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的;
d)不能正确使用灯光、雨刮器等车辆常用操纵件的;
e)启动发动机时挡位未置于空挡(驻车挡)的;
f)绿灯亮起后,前方无其他车辆、行人等影响通行时,10秒内未完成起步的;
g)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cm的;
h)驾驶汽车双手同时离开转向盘的;
i)单手控制转向盘时,不能有效、平稳控制行驶方向的;
j)车辆行驶方向控制不准确,方向晃动,车辆偏离正确行驶方向的;
k)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选择行驶车道、速度的;
l)使用挡位与车速长时间不匹配,造成车辆发动机转速过高或过低的;
m)车辆在行驶中低头看挡或连续2次挂挡不进的;
n)行驶中空挡滑行的;
o)视线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s的;
p)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影响交通安全的;
q)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信号行驶的;
r)不按规定速度行驶的;
s)车辆行驶中骑轧车道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的;
t)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的;
u)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靠边停车前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的;
v)起步、转向、变更车道、超车、靠边停车前,开转向灯少于3s即转向的;
以上两项评判从专项评判引入到综合评判,之前扣10分,现在直接不合格
w)争道抢行,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
x)行驶中不能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的;
y)连续变更两条或两条以上车道的;
z)通过积水路面遇行人、非机动车时,有不减速等不文明驾驶行为的;
aa)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行人、非机动车的;
ab)将车辆停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等禁止停车区域的;
ac)行驶中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的;
ad)制动、加速踏板使用错误的;
ae)对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形未采取减速、鸣喇叭等安全措施的;
af)因观察、判断或者操作不当出现危险情况的;
ag)驾驶摩托车时手离开转向把的;
ah)二轮摩托车在行驶中左右摇摆或者脚触地的;
ai)摩托车制动时不同时使用前、后制动器的;
aj)考生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
通用评判:扣10分情形
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0分:
a)驾驶姿势不正确的;
b)起步时车辆后溜,但后溜距离小于30cm的;
c)操纵转向盘手法不合理的;
d)起步或行驶中挂错挡,不能及时纠正的;
e)转弯时,转、回方向过早、过晚,或者转向角度过大、过小的;
f)换挡时发生齿轮撞击的;
g)遇情况时不会合理使用离合器半联动控制车速的;
h)因操作不当造成发动机熄火一次的;
i)不能根据交通情况合理使用喇叭的;
j)制动不平顺的;
k)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不按规定让行的。
专项评判
1.1.1.2.1上车准备
a)未逆时针绕车一周检查车辆外观及周围环境的,不合格;
b)打开车门前不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1.1.1.2.2起步
a)制动气压不足起步的,不合格;
b)车门未完全关闭起步的,不合格;
c)起步前,未观察内、外后视镜,回头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d)启动发动机时,挡位未置于空挡(驻车挡)的,不合格;
e)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未及时纠正的,不合格;
f)不松驻车制动器起步,但能及时纠正的,扣10分;
g)发动机启动后,不及时松开启动开关的,扣10分;
h)道路交通情况复杂时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的,扣5分;
i)起步时车辆发生闯动的,扣5分;
j)起步时,加速踏板控制不当,致使发动机转速过高的,扣5分;
k)启动发动机前,不检查调整驾驶座椅、后视镜、检查仪表的,扣5分。
1.1.1.2.3直线行驶
a)方向控制不稳,不能保持车辆直线运行的,不合格;
b)遇前车制动时不及时采取减速措施的,不合格;
c)不适时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交通情况的,扣10分;
d)未及时发现路面障碍物或发现路面障碍物未及时采取减速措施的,扣10分。
1.1.1.2.4加减挡位操作
a)未按指令平稳加、减挡的,不合格;
b)车辆运行速度和挡位不匹配的,扣10分。
1.1.1.2.5变更车道
a)变更车道前,未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并向变更车道方向回头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b)变更车道时,判断车辆安全距离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c)变更车道时,控制行驶速度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1.1.1.2.6靠边停车
a)停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并回头观察确认安全的,不合格;
b)考试员发出靠边停车指令后,未能在规定的距离内停车的,不合格;
c)停车后,车身超过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的,不合格;
d)需要下车的,在打开车门前不回头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e)下车后不关闭车门的,不合格;
f)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超出50cm的,不合格;
g)停车后,车身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或者人行道边缘超出30cm,未超出50cm的,扣10分;
h)停车后,未拉紧驻车制动器的,扣10分;
i)拉紧驻车制动器前放松行车制动踏板的,扣10分;
j)下车前不将发动机熄火的,扣5分。
1.1.1.2.7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
a)不按规定减速或停车瞭望的,不合格;
b)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转弯通过路口时,未观察侧前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c)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行人、非机动车的,不合格;
d)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将车辆停在路口内等候的,不合格;
e)左转通过路口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的,扣10分。
1.1.1.2.8通过人行横道线、学校区域、公共汽车站
a)不按规定减速慢行的,不合格;
b)不观察左、右方交通情况的,不合格;
c)未停车礼让行人的,不合格。
1.1.1.2.9会车
a)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不减速靠右行驶,或未与其他车辆、行人、非机动车保持安全距离的,不合格;
b)会车困难时不让行的,不合格;
c)横向安全间距判断差,紧急转向避让对方来车的,不合格。
1.1.1.2.10超车(新增项目)
a)超车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左侧交通情况并回头观察确认安全的,不合格;
b)超车时机选择不合理,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
c)超车时,未回头观察被超越车辆动态的,不合格;
d)超车时未与被超越车辆保持安全距离的,不合格;
e)超车后,驶回原车道前,不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方和右侧交通情况并回头观察确认安全的,不合格;
f)在没有中心线或同方向只有一条行车道的道路上从右侧超车的,不合格;
g)当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具备让车条件不减速靠右让行的,扣10分。
1.1.1.2.11掉头
a)不能正确观察交通情况选择掉头时机的,不合格;
b)掉头地点选择不当的,不合格;
c)掉头前未开启左转向灯的,不合格;
d)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扣10分。
1.1.1.2.12夜间行驶
a)不能正确开启灯光的,不合格;
b)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c)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的,不合格;
d)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近光灯的,不合格;
e)通过路口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f)超车时未交替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的,不合格;
g)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h)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示廓灯的,不合格;
i)进入无照明、照明不良的道路行驶时不使用远光灯的,扣5分。
1.1.1.2.13模拟夜间灯光使用
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评判按1.1.1.2.12规定执行。
标准修订要点
★调整了理论考试的试题内容和比例,突出了安全文明行车、典型违法行为认知等内容的考核,考试内容更加贴近实用;
★优化了场地驾驶技能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场地设置、考试操作、评判标准、考试组织等要求,考场建设更加规范,考试方法更加科学客观;
★完善了考试过程音视频存储、车辆轨迹存储、考试记录使用、考场验收使用等管理规定,强化了软件安全性要求,考试监督更加规范严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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