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湘潭县云湖桥镇的王红(化名)与媳妇吴平(化名)的关系一直不好。吴平很凶悍,经常打骂婆婆。后来发展到为一点小事,吴平竟然拿菜刀连砍婆婆数刀。
2012年8月17日中午1点,王红盛了一碗饭坐在凉椅上,准备给孙子李某喂饭。吴平责怪婆婆没给儿子扇风消暑,夺下饭碗摔在地上,并抓住了王红。
王红为反抗抓住了吴平的头发,吴平居然强行将婆婆拖到了厨房内的砧板处。这时,吴平拿起砧板上的菜刀,朝婆
王红转身欲往门外逃走,并连呼“救命”。吴平紧随其后,又举起菜刀朝王红的颈部砍了一刀,倒在地上的王红只好继续朝门外爬行。吴平见状,蹲下举起菜刀,再朝婆婆的背部、手臂处连砍了两刀。
直到现场血流了一地,王红的呼救声越来越小,吴平才扔下菜刀逃离现场。
最后,王红被邻居发现并送往医院抢救。经鉴定,王红的损伤程度为较重程度轻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吴平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是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案发后,吴平能如实供述其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4月19日,我们从湘潭县法院获悉,吴平犯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记者 李涛 通讯员 黄戌娟 罗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