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琐事起争执七旬老汉捅死儿子
因琐事与性情暴躁的儿子起大冲突后,一怒之下竟将儿子捅死,随后又连累女儿获罪。近日,犯罪嫌疑人刘某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通许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73岁的刘某育有四儿一女,生活还算富足。儿子分家单过后,刘某与妻子禹某同其四子小清一家同住一院。在长期共同生活过程中,刘某夫妇与小清夫妇因家庭琐事逐渐产生矛盾,双方经常发生争吵,甚至打斗。
6月3日晚,小清夫妇驾驶农用四轮车往家运送大蒜期间,因院内刘某的三轮车停放问题,与刘某再次发生冲突,后被邻居劝开。在此过程中,禹某到村内大街上宣扬小清夫妇的不是,与小清的岳母刘九菊当街发生争执。当晚睡觉时,禹某对刘某说,自己在街上被小清的岳母推倒,摔到了头部和腰部。
次日11时许,刘某找小清的岳母质问此事,双方因言语不合引起厮打,小清的妻子赵某赶到也与刘某打斗起来,后双方被村民劝开,各自回家。13时许,小清质问刘某打架一事,并对刘某进行殴打。殴打过程中,小清到院子西墙边拿抓钩。见状,刘某迅速到厨房拿出杀猪刀朝小清刺去,致使小清当场死亡。
作案后,犯罪嫌疑人刘某逃至女儿小花家,并向小花索要1000元现金,表示要出去躲躲。小花在明知刘某犯罪的情况下,仍向其提供了1000元现金,资助其逃跑。随后,刘某在逃跑途中被警方抓获。
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刘某为泄私愤,持凶器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并致被害人小清死亡,社会危害性较大,可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法应当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小花在明知刘某犯罪的情况下,仍为其提供资金,帮助其逃跑,涉嫌窝藏、包庇罪,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也应予以逮捕。
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气愤丈夫有外遇女子电锯切丈夫
南阳一女子怀疑丈夫在外有其他女人,夜晚趁丈夫熟睡时,手持电锯将丈夫小腿切断。昨日,该女子被南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00年,唐河县冉营村的乔某经人介绍与新野县的万某结婚,后一起到南阳城区打工生活。2001年,万某虽然生下一男孩,但婚后两人矛盾不断。其间,乔某经常出手打骂妻子万某,声称要离婚。
今年6月20日,乔某外出约见女网友,半夜回到家中时叫不开大门,给妻子打电话也关机。折腾了半宿,万某将大门打开,随后两人发生争吵。6月24日,两人再次因女网友争吵,乔某打了万某。当日22时许,万某下班回家,看到乔某已经入睡,便找来一把电锯,插上电源,准备将乔某切成两半时,遭到乔某的反抗。乔某随手将万某推向一旁时,万某手中的电锯下滑,乔某左腿被锯切断,身体多处受伤。随后,万某投案自首。
在南阳市公安局枣林派出所,万某对自己蓄意谋害乔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因涉嫌故意杀人未遂,万某昨日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