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8日,当地检方撤回起诉。而人却没被释放,仍关在看守所里。2013年12月29日,在乡派出所的“作保”之下,宋争光终于走出了看守所。少年出狱时已经23岁,只能默默流泪、甚至不敢哭出声——在看守所哭出声会挨揍。摄影:吴海浪/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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