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家属指认的案发地点。
原标题:4岁女童疑遭13岁男孩性侵
案发布吉阳光花园警方表示正在调查取证
前天下午,家住布吉阳光花园的詹女士一家陷入了愤怒和痛苦之中。詹女士称,她4岁的小女儿在楼下玩耍的时候,被人拉到一幢小楼的洗手间性侵,据詹女士称,作案者年仅13岁,是该小区物管一名副主任的儿子。
昨日,詹女士拿到了水径派出所的报警回执。派出所称,此案双方都是未成年人,案件细节不方便公开,目前案件相关的取证、鉴定还在进行之中。
法医鉴定:
处女膜破损阴部有损伤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布吉阳光花园,小区入口的岗亭被贴上横幅“还我小区安全,严惩凶手”,而在小区物管处也被贴上同样的条幅。“伤害我女儿的是小区物管副主任的儿子”,昨天拿到报警回执的詹女士对记者说,她没想到作案的小亮(化名)只有13岁。
“女儿跟我说她下面疼”,詹女士回忆当时的情景,前天下午3时多,她的4岁女儿小雯(化名)和哥哥以及小亮一块下楼玩耍。没过多久,詹女士的二儿子回家说,大哥哥不陪他玩他就先回家了。担心出意外,詹女士就下楼找女儿,没想到找到小雯后,小雯说自己下面疼。詹女士回忆,小亮当时谎称“抱小雯的时候,不小心搞到了”,说完就不知去向。詹女士随后检查了小雯的下体,还发现了一些遗留物,已当做证据交给派出所等待鉴定。
前晚7时,詹女士一家到附近的水径派出所报案,双方做了口供。詹女士说,因为小亮到今年5月才满14周岁,民警不能扣留他。
昨日,詹女士带了小雯到布吉医院做了鉴定,法医称小雯处女膜破裂,阴部有损伤。在记者采访中,詹女士哭着说,从前晚开始,小雯就一直抱着她,不敢靠近事发现场,“我女儿一直跟我说,妈妈,我们不住这里吧”。
物管处:
决定暂停涉案人员家属职务
因案件涉及阳光花园物管处,詹女士一家坚称物管处也有连带责任。记者在现场看到,事发的别墅窗玻璃全都被砸烂,詹女士坦承是他的家人在愤怒之下于前天晚间砸的。
“这个别墅是物管保安住的地方”,詹女士称,这名副主任的弟弟在小区当保安,在别墅里住,前天下午因为要搬家,他让小亮也来帮忙清扫,就在此时,小亮性侵了小雯。
阳光花园物管处回应称,物管处没有任何责任。“得知此事件后,物业中心已协助受害人及其监护人报警处理,涉案人小亮及其监护人已移交公安机关,对于小区内发生此次事件,我们表示强烈的愤慨”,小区内张贴的一则物管处《致阳光花园全体业主公开信》,信上写道:“因涉案人员的监护人系我司员工,我司决定暂停该员工的职务,并积极配合相关司法机关处理此事。”
阳光花园物管处主任许涛对记者说,物管处正在积极协调。“昨天晚上在派出所双方也谈了,但詹女士一家要求对方赔偿200万元。”许涛说。
派出所:
取证调查不便公开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水径派出所了解案件进展,据该派出所的田警官介绍,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之中,相关的取证、鉴定也在进行中,不过“因为案件当事双方都是未成年人,案件不方便公开”。
广东闻天律师事务所潘敦刚主任认为,小亮不到14周岁,不承担刑事责任,只承担民事责任。案件最直接的解决办法是当事双方协商,如协商不成,可走人民调解程序,如还达不到协调一致,受害者及监护人可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