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2011年7月):法官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直到男方向女方支付了20万元。
“让人意想不到的事在后头。”成森林一脸苦笑。
成森林说,离婚案终审后不久,主审的周姓法官便调至冷水滩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并于2011年7月,对他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直到他向前妻支付了20万。
随后,成森林竟然又收到了法院传票。成森林说,由于当初具有争议土地的合伙人申请诉讼保全,将已判给杨晴的那块土地征收款48万元进行了冻结,杨晴支付了合伙人26万元后法院解冻。杨晴认为这是婚前共同债务,要求他支付相关款项的一半约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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