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王女士向记者讲述误把钱包放车顶,掉下来被其他路过的车辆捡走的经历。重庆晨报记者 杨新宇 摄
天上掉钞票的事,你相信吗?
上周六(29日)中午,在南岸海峡路,这样的“好事”,还真就发生了—5000多元红红的百元大钞,突然从天而降,原来是一位粗心的女车主加油后,竟然将钱包忘在了车顶上。结果,小车刚从四公里驶入内环快速路,包里的钱就飘落了一地。
天上飘钱雨,5000元飘撒一地
说起这桩粗心事,车主王女士有些失落。
上周六中午,王女士从南岸开车前往北部新区,顺道在四公里附近的海峡路加油。因为这个加油站是自助加油,她拿出钱包付款后,直接取下加油枪,然后加油、上车,直奔目的地。
直到下车,王女士才发现,钱包丢了!
钱包丢哪儿了呢?想到这,王女士瞬间惊出一身冷汗,回头一看,放在车顶上的钱包哪里还有影子!
几乎就在同时,十公里外的四公里内环入口,正上演着“真实版”的天上下钱雨,王女士的钱包被风一吹,5000多元百元钞票随风飘舞,引来不少车主停车捡钱。
钱包放车顶,离开时忘了这事
“哪晓得自己会这样粗心,只能当花钱买教训了。”王女士告诉重庆晨报记者,那天中午加油时,因为加油站自助加油,她拿钱包付款后,直接取下加油枪,顺手就将钱包放到了车顶上。后来,来了位推销银行卡的推销员,王女士就和她聊了几句就开车离开了。就这样,把放钱包的事给忘得一干二净……
钱包里装着不少重要的东西:两张身份证、大约9张银行卡、孩子的入学通知书、一条金项链,最重要的是还有多张票据。
想到这里,王女士赶紧报了警。
交巡警调查,其中600元有下落了
南岸交巡警通过查看王女士行车轨迹周边的监控录像,终于找到了王女士遗落钱包的位置。
那天中午,王女士加油后,开着小车驶向了四公里方向,可就在刚刚从四公里驶入内环快速路的坡道上,原本放在车顶上的钱包翻落下来。这一翻落,钱包顺势打开了,再加上风一吹,里面厚厚的一叠百元钞票瞬间漫天飞舞起来,就好像下“钱雨”一般。
事发后,民警查看了事发现场车辆的车牌号,并通过车辆登记信息,联系上其中一位金杯车驾驶员韩先生。韩先生说,“钞票雨”的确是从王女士的红色福克斯上飘下来的。当时,他行驶在王女士的后方,看见放在车尾右侧的钱包,从车顶滚落下来,里面的钞票被风一吹,全飘出来了。
韩先生也捡走了600元。
怪自己太粗心,只希望找回钱包
到昨天,为了找回遗失的钱包,王女士仍马不停蹄地四处奔走。“钱包掉了,只能怪自己太粗心!”王女士说,一下子看到从天上飞下的钱,也许很多人都会难以抑制那份冲动。
王女士不打算寻找钱包里的现金,就当作花钱买教训,只希望能找回钱包和里面的证件、票据,因为钱包里的票据对于她来说非常重要,还有两张身份证和大约9张银行卡,补办将非常麻烦。
“钱包里还有小孩的小学入学通知书。”王女士说,那天之所以带这么多现金,就是要给小孩交学费的……“但愿这件事不会影响孩子上学!”
昨天上午,通过交巡警,王女士又查询到了当时停在现场的另外两辆小车:一辆黑色凯美瑞和一辆灰色长安面包车。
“当天路过的车主,如果正巧通过行车记录仪拍摄下当时的画面,希望能够提供给我。也请捡到钱包的人,可以将钱包归还,哪怕通过匿名的方式。”王女士的联系电话:15086894511。
律师说法
重庆硕诚律师事务所安广泉律师认为,刑法第二百七十条明文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他人保管的财物、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己有,捡到后拒不退还,且数额较大的,构成侵占罪。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捡到钱的人还是应该早日归还。
此外,如果失主以悬赏的方式,赠予遗失的钱财,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记者 顾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