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档、母子档、父子档团伙作案
此案中,章某辉被控拐卖儿童20名,朱某被控拐卖儿童17名;其中部分案件为章某辉和朱某共同参与。
章某辉与朱某相识于2013年,后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章某辉说,朱某负责联系卖家以及买家,确定价格及最后分赃的比例;除此,在寻到下家前,朱某还与陈某妞(章某辉母亲)、郑某负责照顾被拐卖儿童。据了解,郑某照顾的工资,为每天50元。
不过,朱某虽承认自己充当“外联”的角色,但否认自己在议价中起主导作用。“钱的事情我都没参与。”朱某说。
在章某辉这家中,他的儿子也参与到此案中。章某辉说,儿子章某巡主要负责开车,然后拿几百元的车费。
犯罪嫌疑人认为自己在做好事
梨某妞是章某辉和朱某的一个重要“货源”,梨某妞被控贩卖的7名儿童中,最后有6名儿童经这对情人之手卖掉。
梨某妞说,章某辉和朱某告诉她购买儿童的原因,是因为他们的亲戚没有孩子。
梨某妞贩卖的孩子都来自云南省怒江州。她说,这些孩子都是当地超生的贫困家庭,认为卖到沿海,可以住在“三四层的楼房,有大床的富裕家庭里”,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同样认为自己在做“好事”的还有章某辉。他说:“我没有文化,不认识字,别人生过来不要,有人想要孩子,就把这个孩子送给他做好事,我不知道这是犯法。”
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是此案被告人的共性之一。此案26名被告人中,无业的共有24人,为小学文化或文盲;有些人不会普通话,为保证庭审顺利进行,法庭专门通知三名翻译人员分别提供傈僳族语言、福建福安话、闽南话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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