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经刑事技术鉴定,深圳罗湖海关查获的一批仿真枪,已达到枪支的认定标准,被确定为枪。涉案港籍女子已被刑事立案处理。涉嫌走私枪支的这名港籍中年妇女过关时只背了一个大背包,当中有两包用牛皮纸包着,而且还用透明胶带缠得严严实实的可疑物品。当面对海关查验时,她只说是玩具。但关员拆开包装查验时,发现8把沉甸甸、明晃晃、做工精美的仿真枪。
据了解,我国对枪支、仿真枪的认定标准有着明确的规定,除制式枪支以及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外,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的,认定为枪支;枪口比动能小于1.8焦耳/平方厘米、大于0.16焦耳/平方厘米的为仿真枪。海关关员表示,有些所谓的“仿真枪”,其实具有很强的杀伤力。并不是只有能发射子弹的才是枪,只要枪口比动能达到一定标准,同样可能被认定为是枪。
据悉,罗湖海关切实加强对走私武器弹药的打击力度,今年上半年共计查获武器弹药及仿真武器案件31宗,查获各类武器弹药、仿真武器及配件共计644件。海关提醒广大市民,根据《海关总署令第4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限制进出境物品表)》的相关规定,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均属于禁止进出境物品。逃避海关监管走私各类武器弹药进出境,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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