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岁的谭某8年前闪婚娶了一名被富商包养的女子,闪离后开走前妻的小车被控盗窃,他坚称遭前妻陷害,双方各执一词,这也成为该案多次开庭的争议焦点。一宗案值7.5万元的盗窃案,经历了多次庭审,3次被法院判刑,2次被广州中院发回重审,从实刑改缓刑又改为实刑。从身价百万的明星经纪人到锒铛入狱的盗窃犯,谭某的人生跌宕起伏,出狱后他不断申诉。昨日,该案经最高院指令再审,前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文/广州日报记者 魏丽娜 实习生 李峥
让谭某身陷囹圄的,是他前妻黄某对他的指控,案子背后是一段情感纠葛。2007年6月,在一次饭局中,谭某偶遇隔壁桌的黄某,通过递纸条搭讪而相识,4个月后闪婚。
谭某说,因为黄某住在番禺区一处高档住宅,不用工作却不缺钱花。多番打听,他才发现黄某是一位富豪的情人,已被包养了七八年,每个月从富豪那里拿多则10万元,少也有四五万元的生活费。
黄某解释称,她做情妇是生活所迫的无奈之举,结婚后她就会断绝跟富豪的往来。谭某提出要求,黄某必须和富豪断绝关系,今后也不能用富豪的钱。
婚后没多久二人爆发矛盾。据谭某说,结婚一个星期后,富豪知道了黄某结婚,便马上断了她的经济来源。黄某认为是谭某在背后搞鬼,将结婚的事告诉了富豪,才导致她没钱花,此后二人吵闹不断。结婚28天后,两人闪离,没有财产纠纷。
离婚后的两人仍有往来。谭某称,他专门在黄某住处附近租了单身公寓供两个人幽会,“因为黄某想一边做富豪的情妇拿家用,一边又想和他保持地下情的关系。”
前日庭审中,检方提供公寓的经营者证词,称谭某短租过公寓,并看到谭某和黄某有时会一起来公寓。
庭审焦点:开走小车是“盗窃”还是借用?
检方:未经黄某同意开走轿车
据指控,2008年2月25日凌晨1时许,在广州市番禺区某小区停车场内,谭某盗走了前妻的小轿车。3天后,前妻黄某报警。7月1日,谭某在广州市被警方逮捕,人车并获。
黄某在此前的多次庭审中作证称,离婚后双方再无来往,她也没有借车给谭某使用,谭某却多次对其进行电话骚扰。
一审法院认为,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黄某车辆,构成盗窃罪。宣判后,谭某两次上诉,两次被广州中院发回重审,从一审判处的4年有期徒刑,改判为3年且缓刑4年,到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昨日庭审中,检方认为,黄某并未同意谭某开走其小轿车这一核心事实是可靠的。据其他证词,两人当时关系恶劣,没有证据显示二人存在同居行为,以及谭某帮助黄某保养汽车,因此不可能互相借车使用。谭某在未经黄某的同意下,私自开走黄某的汽车并使用五个月之久,符合盗窃罪。
谭某:开车前打过电话征求同意
按谭某的说法,故事还有一个大相径庭的版本。
谭某说,他开车征得了黄某的同意,出发前还曾致电黄某确认,“当时她在打麻将,还嫌我烦,说过了就不用再说了。”
至于为什么离婚后还要使用前妻的车,谭某称,两人在离婚后仍有来往。黄某经常将汽车维护、保险等工作交给他,两人还经常换车开。
开走车三天后,谭某突然接到小区保安部负责人的电话,称黄某已报警称他偷了车。谭某称,黄某怨恨他将她是别人情妇的隐情爆了出去。对于为何此后五个月一直没有到派出所说明情况,谭某解释,他一直试图打电话劝黄某销案,私下解决个人恩怨。就这样,他前后多次拒绝了办案民警的要求,双方耗了近5个月时间。谭某说,在这段时间,他一直和黄某有联系,并告知她随时可以来取车。
谭某的辩护人援引保险公司的记录,黄某报警后曾致电称,是熟人把车开走,要求撤案。
辩护人称,案发后谭某一直主动保持与警方和保险公司的联系,没有逃避,并提供汽车的停放位置,其间也没有试图改变汽车外观或转手出售的行为。
针对黄某指控谭某偷偷配了其汽车钥匙的指控,辩护人称,检方并未提出任何有效的物证,证明谭所持有的钥匙是非法复制的。
一审再审
谭某案经过
2009年
4月1日,番禺区法院认定谭某犯盗窃罪,判刑4年3个月,随后广州中院裁定发回重审;同年,番禺区法院改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随后,谭某再上诉,广州中院再发回重审;
2010年
番禺区法院第三次作出判决,改判有期徒刑3年;谭某上诉,广州中院维持有期徒刑3年的判决;
2012年
4月7日,服刑满3年释放;4月28日,谭某向广州中院申请再审,被驳回;随后,谭某到广东省高院申请再审,同年10月被驳回;
2015年
1月,谭某向最高院申诉;12月,最高院指令广州中院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