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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中院花千万装修办公楼成危房 无人被追责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3-06-22 15:03:17 字号:TT

  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耗费4000万装修的办公楼成“危楼”,6月17日,三亚市将大楼移交给市住建局,法院将另获新址建楼。

  4天来,这一事件相关负面舆情汹涌不断。另一面,本报记者发现三亚市相关部门采取“鸵鸟政策”,舆情应对滞后将近72小时。

  最引发民众愤慨的,是这一工程至今无人承担损失,也没有任何官员被追责。众多网友惊叹:“纳税人的血汗钱就这样轻松地糟蹋了!”

  “鸵鸟式”应对

  中国青年报记者6月17日下午联系了三亚市委宣传部。宣传部外宣办主任张鸿雁告诉记者自己在登机,随即关闭手机。但此后两天,张的手机持续无人接听。外宣办黄姓工作人员对情况一概回答:“不清楚,建议你直接联系中院。”

  随后,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简秋雄告知记者三亚中院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黄学文的电话。黄是该院的新闻联络员。

  当记者拨通电话,问“是黄学文吗?”电话那头的第一个反应是:“你打错电话了。”但事实上,接电话的正是黄学文本人。戏剧性的是,当本报记者告诉他“是简部长给我电话号码”时,他立刻转而回答:“那你问吧。”

  当记者询问追责情况,黄学文回答:“肯定有人负责,但是我在开车,现在下班了,材料都在单位。明天上班再联系行吗?”

  吊诡的是,从6月18日至截稿时止,记者持续联系这位法院干部,系统直接提示其号码是空号,再也无法接通。

  拒接电话,绝不意味着三亚市中院的问题不存在,更不代表着民意的消退。这种“鸵鸟式”的应对,体现出基层干部对舆情规律的无知。

  与此同时,得不到任何官方回应的民间负面舆情,“滚雪球”般地扩大。

  6月18日一早,网友们就不断追问:“办公楼并不属于危楼,何以要择地新建?为何要将大楼转让给住建局?为什么装修公共要从最初的1600万元逐步增加到4000万元?由谁负责预算?由谁批准?由哪个部门负责招投标?哪个部门负责监管?为何装修工程款至今尚未结算清楚?”

  多个部门“打太极”

  舆情发酵的第二轮、第三轮“24小时”,记者发出采访函24小时后,多个部门之间继续上演“打太极”。

  6月18日,本报记者拨打张鸿雁、简秋雄的电话,无人接听。后张短信给出的答复是:“请发公函至外宣办,再协调相关部门”。简的短信答复是:“我正在主持会议,不存在不接受采访的问题,宣传部领导各有各的工作分工。建议采访住建局。”

  记者联系住建局新闻发言人陈明副局长,得到的答复是:“我已经离任,不负责这块工作,对这件事情不了解,建议找住建局办公室。”而住建局新闻联络员冯建晓的电话回答依然是:“不了解。”

  6月19日,面对汹涌增长的负面舆情,政府部门依然迟迟不答。

  上午,记者拨打三亚市纪委办公室电话,工作人员回应:“纪委目前没有参与调查该事件”。被问及其他问题,工作人员则称自己不了解,并给了一个办公室号码,但记者拨打该号码,却一直无人接听。记者稍后联系三亚市组织部办公室、三亚市外宣办网宣科李锦龙科长。他们均回复:“不太掌握具体情况,你直接去采访三亚市中院。”

  而3天过去,三亚市中院办公室的回复依然是:“目前不能回答任何问题。已经接到采访函,正在研究,具体什么时间还不能说,将会由具体接受采访的人来回答。”

  住建局办公室告诉记者:“我们不是不想接受采访,但是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所以领导委托市委宣传部统一口径发布。”但19日18时左右,简秋雄回应本报记者:“明天再联系。”

  记者通过其他途径了解到,当天市委宣传部正在“紧张组织通稿之中”。

  但三亚市委市政府似乎都不知道,舆情应对有“黄金72小时”定律,回应越晚,效果越差。官民互信像一片久旱的土地,开裂得越来越快。没有回应追责的及时雨,必然形成官民之间无法弥合的鸿沟。

  迟来的回应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解志勇认为,至今无人被追责“肯定是不妥的”。

  “从财政体制上讲,人民法院的收支是两条线,法院需要的经费由财政另行拨付。因此4000万元的来源肯定是公共财政。建成烂尾工程,主管基建、后勤的相关负责人肯定是有责任的。”他说。

  解志勇指出,国家公共资金、专项经费的使用应当依据《预算法》和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究竟是建设方、承包方、还是监督者的责任,必须分清。如果是施工方发包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偷工减料,该承担民事责任的要承担,政府不能糊涂地为其填坑,不能让纳税人的钱为它善后。”

  “如果招投标、监理、审计过程中出了问题,对应的法院行政领导、监理公司等也应承担行政责任。如果政府部门一直不追责,这是政府部门不作为,几乎可以肯定其中有腐败。”解志勇说。

  6月20日,三亚市委宣传部终于向本报书面回应。

  回应介绍了办公楼项目的招投标情况。“该项目由于管理监督不到位,导致出现设计变更、预算增加等问题,2011年6月暂停施工。截止目前,实际支付工程款1564万元。”

  三亚市委市政府决定启动责任追究:“决定由市纪委监察局会同海南省高院纪检组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三亚中院在办公楼改造装修工程中可能存在的决策失误、监督管理混乱等问题进行调查,对发现的问题将追究责任。同时,对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存在的问题也将一并清理追究。”

  但错失舆情应对的“黄金72小时”,对政府公信力的伤害已经造成。

  “谁能相信三亚中院还会秉公断案吗?”网友“王学进”追问,“假如三亚中院不能在此案中自证清白,而是装聋作哑,不追究内部责任,那必定会再次挫伤公众对司法正义的信心。一家连自身问题都不敢追查的法院是不可能为公众声张正义,主持公道的。”

  针对楼转交住建局的质疑,三亚市回应称:“加快推进办公楼处置,尽快恢复和完成改造装修。该楼改造装修完成后,作为三亚中院的办公用房继续使用。”

  针对新建大楼,回应称:“暂停三亚中院新大楼项目,进一步论证必要性。如确需建设,也要压缩建设规模。”

  但是对于已“燃烧”了72小时的网络舆情而言,这一回应已经是杯水车薪。回应的点击与转发寥寥,网民转发的依然是3天前的负面信息,并痛斥三亚市:“民脂民膏无穷无尽地挥耗,以尽特权的威福。”

  回应最后称:“三亚市有关负责人表示,如发现在该项目建设中涉及腐败问题,我们将一查到底,做到有腐必反,无腐澄清。”然而,人们苦等3天,这一表态不仅没有给出处理结果,还与人们的期待依然差距甚远。

  网民戏称又将进入惯常的官场处理模式:“开展调查—基层人员担责—大楼照盖、钱照拨”。网友“郭春晖律师”担心:“只怕待到大家都泄气时,三亚中院的新办公楼又已经开始装修了。”

  三亚市对网络民意的无视、极尽推诿,直接带来了网络民意的爆发式反弹。目前,它依然留下了处理结果是否如网民预料的悬念。

  本报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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