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下午3点,湖北武汉中山大道佳丽广场,十多名赤膊男子披麻戴孝,用门板抬着一具“尸体”在此示威,宣称城管打死人。
“诈取”同情越过了底线
一场闹剧,留下的不能仅仅是“胡闹”二字。“诈尸”扰乱公众视听,更榨取了人们的同情心和正义感。商贩希望通过聚众闹事方式来达到某种目的,无论从道德上还是法律上都不可取。
这种行为,无疑是一种极不健康的示范:即把事情闹大、策划新闻吸引眼球、欺骗裹挟公众来对付执法部门,一旦得逞,后续效仿者将源源不绝。而社会真正需要的表达诉求渠道,则必须是合理合法的,符合公序良俗的。因此,我们应该主动摈弃“诈、欺、瞒”等充满江湖气味的手段,而多建立和开拓理性、对等的对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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